图书馆是为广大读者服务的公益性文化机构,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服务。图书馆工作要得到广大读者的支持与配合,尊重知识,尊重他人,爱护公物,保持肃静是读者应尽的义务因此,每一位读者都应当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鸡西市图书馆读者办证须知

 

1. 鸡西市辖区内包括三县六区的居民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免押金在自助办证机上办理借阅证;非鸡西辖区的人员在办证时收取二百元借书押金。

 

2. 办证后读者可在自助办证机上进行人脸识别验证,读者可持本人身份证或通过人脸识别进行借阅。

 

3. 已经持有鸡西市图书馆实体证读者可以继续使用。

 

4. 成功办理读者证的市民,系统为读者自动生成一张电子借阅证,不再配发实体读者证,读者凭证号在我馆微信公众号上借阅浏览电子书,电子期刊等数字资源。

 

5. 在自助办证机上办理的读者证与图书馆实体读者证,拥有同样的使用权限,包括图书借阅、活动、数字资源的认证访问阅读等所有功能,读者使用我馆提供的服务需遵守我馆相关规定与制度。

 

6. 读者证一次可借阅图书2本,借阅期为40天,不可续借,逾期书未归还,读者证将被锁定,暂停使用,图书归还后,恢复正常。

 

7. 逾期行为将产生信用违约,会影响到微信支付分的扣罚(依据腾讯信用微信支付分官方处理,本单位只作友好提醒)。

 

隐私政策

 

  办证中提供的隐私资料(身份信息、手机号),仅用于实名办证要求,不再做其他任何用途,敬请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