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读者入馆须知

第一条  读者可用身份证在办证机上进行注册,注册后的读者可使用身份证办理借书。

第二条  保持图书馆安静。入馆后请将手机、电脑等设备调至静音或振动档,禁止在馆内喧哗、嬉闹。

第三条  禁止图书馆内进食,禁止携带任何食品及有色饮料入馆。

第四条  保持馆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嚼吐口香糖。未经许可,禁止在馆内外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违者应主动清除,并将视其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  自觉遵守并维护馆内秩序,个人物品及学习资料自行带走,不得用个人物品及资料占座抢座,,禁止违规使用存包柜,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离馆时务必带走自己私人物品,如有丢失概不负责。

第六条  请读者自觉维护书刊架位的整齐。爱护所借图书及阅览期刊,请勿勾划、圈点、批注、污损、撕页等,否则,视其污损情况赔偿。

第七条  在抽取书刊浏览时,请注意保持架位的整齐,阅览后不要将书刊随意乱放,请放回原处。不得拆撕报刊内画页,违反者按报刊原价赔偿。

第八条  进入图书馆应着装整齐,举止文明,礼貌待人,不妨碍他人查阅资料,维护文明优雅的图书馆环境。

第九条  出入通道如监测器鸣响,请主动配合和协助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第十条  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用火。违者除令其立即将火熄灭外,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十一条  未办理借阅手续不得将书刊带出室外,凡不按章办理书刊借阅手续,擅自将书刊带出本馆者,一律视为盗窃书刊行为,期刊、报纸、工具书不能外借

第十二条 在馆期间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借还图书尽量使用自助设备,减少人员交互。

第十  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